921之後兩年多,我在南投縣國姓鄉擔任重建中心社工主任暨居家服務員督導,家裡有一個病童要照顧,找空檔自己申辦上述這些文件流程,也是跑得大粒汗小粒汗。一開始申請居服時,正好碰到委約轉換期間,所以殘障手冊附上的居家服務中心電話停用,打到區公所,公所也不知道,再打到社會局找到相關人員,再打到當時承辦單位,又是一個來回,這些過程,雅虎知識也不一定能解答。

     在台中申請居家服務,承辦機構先來一位人員家訪,之後,會有一位長期照護中心的護理師來作巴氏量表評估,等機構開會核定時數之後,才能進行服務。因為我們是一般戶,開始怡宸妹妹一個月只有8小時,一周兩小時,後來我們增加了自費時數,一半政府負擔。一小時$180,一半自費是$90,算下來一個月也要負擔兩千多元,但是多一些休息喘息的時間。怡宸做心導管手術腦傷之後,向居服機構提出增加時數,護理師家訪覆查,開會之後,政府負擔時數才從8小時增加為32小時。

     或許管控服務時數的機制多了長期照護中心護理師把關,申請流程變複雜了,但督導品質卻沒有更好。在國姓擔任居服督導期間,每個月要寫個案訪視報告,必定家訪一次,我們辦公室在北山村,第一年北港村還未劃回另一個重建中心督導,經常越區開車到仁愛鄉與國姓鄉交界處家訪。

     怡宸妹妹接受居服兩年多,機構人員(通常名片上是社工助理)只有在開案時及居服員交接時出現,期間曾經有一次連續住院兩個月,居服機構工作人員,連一通電話都沒有,反而是居服員阿姨主動打電話來關心。

    後期我曾問過新來的社工,該中心如何進行督導?他回答我,因為個案太多,現在調整為每一季兩次電訪,一次家訪,接受居家服務兩年多,連定期電訪都沒有了,何況定期家訪,難道台中市區,有交通不便利的問題嗎?請問居服機構如何完成督導報告?如何請領個案督導費?主管機關社會局,似乎給機構很大的空間。

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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